歐盟法庭認為eBay無須為用戶商標侵權負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12月10日 查看次數:1274
12月9日晚間消息,歐盟司法法庭周四公布裁決意見認為,互聯網拍賣網站eBay公司(EABY)原則上無須為網站用戶的商標侵權行為負擔法律責任。 歐盟司法法庭總代理人尼羅賈斯金勒(Niilo Jaaskinen)在一份不具法律強制效力的判決意見中指出,如果eBay在收到提示的情況下允許其特定網站用戶多次實施商標侵權行為,那么eBay可能被認定需要負擔法律責任。他同時認定,商標持有人有權力阻止帶有“不得銷售”字樣的試用裝或者樣本,以及被完全剝離包裝的產品出現在電子拍賣網站中,裁決認定這類行為損害了商標持有人的商譽。 全球最大的化妝品制造商歐萊雅(OREP)在之前曾要求法庭判決通過eBay銷售其產品侵犯了公司的商標使用權。不過歐萊雅的訴求沒有得到法庭支持。歐洲法院預計將在未來幾個月內作出最后判決,不過法庭判決在大多數情況下都維持了總代理人的裁決意見。 尼羅賈斯金勒在裁決意見中指出,“eBay使用有爭議的商標作為關鍵字并不一定意味著就商品的來源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在廣告本身并無誤導,以及互聯網拍賣網站運營商本身沒有有意誤導的情況下,商標本身對產品來源的指示功能應該沒有受到損害。”裁決意見同時認為,網站用戶在eBay網站使用商標并不意味著eBay本身使用了這個商標。因此網站的運營者并不應當對此產生的問題負擔法律責任。新聞來源:騰訊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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