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開數(shù)家公司傍名牌,日本資生堂索賠逾900萬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4月23日 查看次數(shù):1358
利用酷似日本知名品牌“資生堂”的商標、字號,在國內公然以“資生堂雅姿”的所謂法國品牌銷售化妝品,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22日,這例化妝品市場典型的傍名牌案件在上海市二中院一審落槌。雖然5涉案被告被法院判決侵權成立,但日本“資生堂”提出的超過900萬元人民幣的綜合索賠,未得到法院支持。 有著百年歷史的株式會社資生堂公司是“SHISEIDO”和“資生堂”的商標持有人,并以產(chǎn)銷該品牌的化妝品馳名全球。幾年前,該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發(fā)現(xiàn)了一種商標和自己酷似的化妝品,打著“SHIDOAS”和“資生堂雅姿”的旗號,很快就建立了覆蓋全國的銷售網(wǎng)絡。這一化妝品由上海晶典化妝品有限公司、上海潤美生物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上海小嫻美業(y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李某、馬某夫婦等共同參與生產(chǎn)銷售。 資生堂的調查證實,李某、馬某夫婦曾先后在滬設立了潤美公司、小嫻公司、晶典公司,馬某還于2005年11月在香港設立了案外人資生堂雅姿(法國)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并由該公司授權晶典公司大規(guī)模產(chǎn)銷“SHIDOAS/資生堂雅姿”、“ROMEDO/潤美堂”等產(chǎn)品。在相關化妝品和其產(chǎn)品包裝、廣告宣傳等資料中,廣泛使用“SHIDOAS”、“資生堂雅姿”、“資生堂”等文字標識或稱謂,并以“資生堂雅姿(法國)國際集團”的名義,在國內發(fā)展了大量特許經(jīng)銷商。 雖然5被告共同否認侵權,但其有關“商標來源合法”、“不足以引起消費者混淆”、“此商標和彼商標含義不同”等辯稱,均被法院認定不符合事實。法院在認定其商標侵權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的同時,也對資生堂近千萬元的索賠進行了酌定。最終判決被告廠商停止侵權,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聲明,同時向資生堂公司賠償50萬元。新聞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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