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橋“標榜”是否侵權天津“標榜”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2月21日 查看次數:1511
這些天,浙江省紹興縣柯橋標榜美發(fā)店業(yè)主楊建強懸了近9個月的心,終于落了下來,因為天津“標榜”南下起訴他所經營的柯橋“標榜”商標侵權案有了結果,浙江省紹興縣法院的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來自浙江溫州永嘉的楊建強,1992年在浙江省紹興市區(qū)創(chuàng)辦一家店名為“標榜”的發(fā)廊,1996年遷到柯橋的浙纖商都,當年還加盟了美國“PIVOT POINT”美發(fā)機構(中文譯音為“標榜”,但沒在中國注冊),獲得其技術支持。兩年半后,由于發(fā)展需要,又將店遷到柯橋管寧小區(qū),隨后又在柯橋開出了分店。 正當楊建強躊躇滿志,2010年6月1日,天津“標榜”美發(fā)設計中心業(yè)主張某,將他告到了紹興縣人民法院,認為楊建強的經營行為對她構成商標侵權。2010年7月14日,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但因為案情復雜,決定將該案延長審限6個月。 1989年1月30日,天津標榜發(fā)型廳成立,后經過3次變更,該店變更到現店主張某名下,店名也變更為天津西河區(qū)標榜美容美發(fā)設計中心。1997年4月28日,張某經申請,獲得了“標榜”文字和BIAOBANG拼音組合商標專用權,服務項目為高級理發(fā)店和美容院。楊建強經營的美發(fā)店,在1992年時店名為標榜發(fā)廊,1996年12月26日變更為標榜理發(fā)店,2005年3月15日又變更字號為“柯橋標榜美業(yè)”,2007年7月16日,成立標榜美發(fā)店。 張某認為楊建強在其經營的店面招牌及服務場所中使用“標榜”字樣的行為,侵犯了她的“標榜”商標專用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使用“標榜”字號,并賠償其損失6萬元,而楊建強則否認侵權。 被告的代理律師認為,原告并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指控侵權行為發(fā)生時,涉案商標在被告經營地享有較高知名度;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在被告經營地,原告有許可或轉讓涉案商標給其他類似服務提供者,客觀上不存在消費者對兩者服務來源產生誤認的可能性。 法院在審理時認為,紹興縣柯橋標榜字號權產生時間,早于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核準時間,而且柯橋標榜美發(fā)店在柯橋這一特定地域經營也由來已久,其沒超過原有地域和服務項目,并非是在“標榜”商標注冊后,為爭奪市場才故意在字號中使用標榜兩字,沒有違背商業(yè)道德,不存在搭車利用“標榜”服務商標聲譽的主觀意顧,所以不構成被告明知原告的注冊商標而有意在字號中使用的情況。最終,法院駁回原告張某的一系列訴訟請求。新聞來源:紹興縣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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