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假煙200萬 換來徒刑十五年
來源:四川圣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04月14日 查看次數(shù):1414
近日,安徽省馬鞍山市花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辦結一起銷售假煙案件,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游某、葛某、湯某、宋某、吳某等人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游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其余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 游某是福建省詔安縣的一名無業(yè)青年,見到一些同鄉(xiāng)通過賣假煙發(fā)了大財,便也動起了歪腦筋。在聯(lián)系好假煙貨源后,游某只身來到江蘇省、安徽省“開發(fā)市場”。他走街串巷,到各煙草零售經營戶處推銷所謂的“高仿煙”。游某推銷的“高仿煙”,品種齊全,價格低廉,如一條假的“中華”煙,游某只賣100余元!在這樣的暴利誘惑面前,許多煙草經營戶開始大量的從游某處購入假煙用于日常銷售。經查,2007年以來至案發(fā),游某通過物流公司發(fā)貨,將大量假冒“中華”、“玉溪”、“南京”、“芙蓉王”、“黃鶴樓”等品牌的卷煙,銷售給了安徽省馬鞍山市、蕪湖市、安慶市、銅陵市、六安市和江蘇省南京市等地的眾多煙草零售經營戶,銷售金額達200余萬元。新聞來源:中安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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