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豌雜面”注冊遇阻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5年10月29日 查看次數:1016
重慶銳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銳虎公司)欲在飯店、養(yǎng)老院等服務上申請注冊“花市豌雜面”商標,招致重慶市自然人徐小剛的異議。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裁定訴爭商標在養(yǎng)老院等6項指定服務上予以核準注冊,在飯店等4項指定服務上不予核準注冊后,銳虎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法院一審判決維持了商評委被訴裁定。 據了解,訴爭商標為第9555656號“花市豌雜面”商標,由銳虎公司于2011年6月提出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43類養(yǎng)老院、日間托兒所(看孩子)、飯店、酒吧、茶館等服務上。 法定期限內,重慶市花市豌雜面館個體商戶徐小剛針對訴爭商標提出異議申請,但未獲支持,隨后其向商評委申請復審。 徐小剛的主要復審理由為,訴爭商標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其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014年12月,商評委作出裁定支持了徐小剛的復審主張,訴爭商標在飯店等關鍵服務上的注冊申請被駁。 銳虎公司不服商評委裁定,隨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銳虎公司訴稱,徐小剛提供的旅游衛(wèi)視的節(jié)目內容的證據,只是對“豌雜面”這一面食食品的客觀報道,而非對“花市豌雜面”這一餐飲服務的報道。同時,徐小剛提供的社區(qū)居委會證據,不能證明徐小剛將“花市豌雜面”作為商標使用在經營活動中。另外,徐小剛提交的“重慶商報、晨報”等證據的形成時間晚于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日。 法院經審理認為,徐小剛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徐小剛經營的花市豌雜面店在餐飲及相關領域上已經具有一定影響力。銳虎公司與徐小剛同處于重慶市,對徐小剛經營花市豌雜面店并具有一定影響應屬明知。然而,銳虎公司卻仍將訴爭商標申請注冊在飯店、酒吧等服務上,難謂正當。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已構成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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